2023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涉外法制建设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要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3月8日,我校特别邀请到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王雪华博士作“自然公正与程序公正:法院对仲裁的监督与协助”的专题讲座。校党委书记、校长陈旭东,副校长万朝林、祁欢,法学院、司法警官学院全体教师及部分学生参加,讲座由法学院院长肖军主持。王雪华博士作为律师和仲裁员处理了大量有关国际贸易、能源、外商投资企业、海商海事、特许经营、银行融资纠纷,现任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海南国际仲裁院、重庆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员,兼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 WTO 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法民四庭国际商事投资仲裁研究基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事投资仲裁研究中心专家等。肖军在主持中讲到,涉外法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包括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强化合规意识、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了解相关域外司法理论与规则至关重要。王雪华博士从“自然公正:仲裁员的独立性与中立性”“程序公正:仲裁员在程序中的公正与不偏私”“法院对仲裁的监督与协助”“法院对违反自然公正与程序公正的救济”等四个部分,展示了仲裁程序与结果公正的保障机制以及仲裁与法院之间的联动机制。讲座伊始,王博士先行阐释了自然公正的概念,强调仲裁员的公正性与独立性。自然公正是与生俱来、永恒不变的,且无须通过立法来规定,实现自然公正首先需要审判者做到公正。可能对公正性产生影响的因素包括特定关系、利益冲突等,但判断某一因素在个案中是否会影响仲裁员的公正性并不简单。王博士援引相关判例,介绍了英国法中关于利益冲突的两条规则,即涉及经济或财产利益、涉及非经济利益但会带来真正偏私危险的,并就国际律师协会《关于国际仲裁中利益冲突问题指南》中的仲裁员披露义务进行了重点阐述。然后,王博士就仲裁员在程序中如何保证公正与不偏私进行了深入讲解。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与实务经验,着重介绍了一些具体的保障性规则,包括仲裁员不要拒绝一方当事人委任的代表律师、不要拒绝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事实证人、不应去看法律不允许看的证据、不要太早下结论、不应过早表达自己对实质争议的看法、尽可能要求双方在庭审前交换开庭时可能提出的争辩或证据、仅处理双方的争议之处、避免卷入双方的斗争等。接着,王博士具体剖析了法院对仲裁的监督与协助。通常而言,法院对仲裁持不干预的态度,除非基于协议或法律的特殊规定。一方面,法院的支持任务包括将管辖权交给仲裁庭、禁诉令、延长开始仲裁的时效/时限、协助仲裁庭的组成、处理仲裁员的辞职、对仲裁庭是否有管辖权做最终决定、对仲裁庭最后命令的强制执行、传唤证人到庭等;另一方面,法院的监督任务涉及监督仲裁员合理收费、监督仲裁庭是否有管辖权、对申请仲裁员回避决定的审查、撤销或发还裁决书重新考虑等。讲座末,王博士就法院对违反自然公正与程序公正的救济进行了讲解。其主要基于英国法中的相关规定,针对法院对仲裁员公正与不偏私的监督、当事人弃权与禁止反言两方面进行了重点介绍。1950年的英国《仲裁法》并没有明示仲裁员必须遵守自然公正,而是将不公正与偏私的行为归纳为不良行为,直到1996年的《仲裁法》明示了自然公正的要求,并将违反自然公正视为严重不正常行为,如果严重不正常已导致或有可能导致严重不公正,则可以挑战仲裁裁决。当事人弃权与禁止反言,指的是当一方知道对方指定的仲裁员缺乏应有的资格却不提出异议而继续进行仲裁,那么也就等于他无条件接受了对方指定的仲裁员,从而构成了不会就该仲裁员资格问题提出异议的承诺,日后将无权要求更换仲裁员或者以此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该制度的目的在于避免一方根据裁判结果去判断是否以程序上存在不当为由推翻原裁判,免得浪费时间与资源。肖军在总结中讲到,近年来,国际商事仲裁领域逐渐成为中国对外展示法治实力的重要平台,仲裁与审判均为建设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王博士的讲解,对我们深入了解仲裁机制及其与审判之间的关系进而如何认识、理解涉外法治建设有着深刻启示。我们要深入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希望老师们抓住扎根新疆的地缘优势,加快面向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相关现实课题的科研攻关,引导同学们抓住难得的历史契机,拓宽眼界与思路,朝着“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这一目标努力修炼内功。新疆政法学院作为新疆唯一的政法类大学,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支重要力量,承担着为兵团、自治区乃至国家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人才、民族团结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才的重要职责使命。特殊的地理环境和职责使命,要求学校在依法治校、民族团结工作中作出表率。我们要教育引导师生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利用好“依法治疆周末大讲堂”的学术前沿窗口,把握好“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深刻内涵,以实际行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新疆社会繁荣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