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11月18日,我校特邀外交部领事司许育红领事作“宏观国际法学视野下中外领事保护实践解读”的专题讲座。校党委书记、校长陈旭东,副校长魏建华、马召伟、万朝林,校长助理祁欢、向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及全校教师参加,学生们在教室观看直播。讲座由副校长马召伟主持。
许育红领事就职于外交部领事司近40年,曾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工作,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会员。主要从事领事法理论与实践研究,参与编写并统稿《中国领事工作》,著有《领事公证认证法律实务》《樱花之国:日本》《公民领事服务指南》《领事保护法律制度与中国实践研究》等著作,在《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国际法年刊》等刊物发表论文、文章200余篇。
马召伟表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逐步加快,尤其是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海外投资规模快速增长,需要保护的海外利益日益增多,而领事保护就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保护手段。我国目前有260多个驻外使领馆,他们都是实施领事保护的主体。当我国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在驻在国受到不法侵害时,我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有关多边国际公约、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律,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敦促驻在国当局依法、公正、友好、妥善地处理。21世纪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中央、地方、驻外使领馆、企业和公民个人“五位一体”的境外安保工作联动网络,形成了立体式领事保护机制模式,海外安全应急和保障能力取得了长足进展。
许育红领事通过“一个视角”“两组关系”“三层法律”“四样阶段”等四个部分,从宏观到微观、域外到域内、基础概念到具体制度、基本制度到典型案例、历史渊源到未来发展等多重视野全方位展现了中外领事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着重从一战之前国际法中领事法的形成到二战之后领事法的进一步发展介绍了领事法的发展历史,最终落脚于我国领事保护的法律体系形成与二十一世纪我国领事保护实践。
讲座中,许育红领事着重区分了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两组关系。她指出,国际关系指的是主权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等国际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相应的,国际法适用于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关系。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都属于国际关系,但专门指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许育红领事结合具体案例指出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的区别,即“两国未建立外交关系,可先建立领事关系;除另有声明外,两国同意建立外交关系,即同意建立领事关系;断绝外交关系,并不当然断绝领事关系”。
许育红领事简要介绍了适用于领事关系的多边国际公约、双边条约、内国法规等三层法律。重点讲解了领事法的发展历史、我国领事保护的法律体系形成与二十一世纪我国领事保护实践。在讲座尾声,许育红领事生动形象、极富画面感地讲述了一系列我国领事保护真实故事,让观众真切地感受到领事官员夫妻深入福岛核事故泄露地附近寻找援救中国公民的孤勇、中国机长与越南机场交涉中的坚持,深切展示了“外交为民”“人民外交”的深刻内涵。
讲座中,许育红领事还向学校图书馆捐赠了其著作《领事保护法律制度与中国实践研究》。
马召伟在总结中讲到,许育红领事以大历史观为视角,介绍了领事制度的起源与发展,阐释了中国外交为民的宗旨和原则,给我们带来了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知识以及爱国主义的双重教育。我们深刻领悟到“中国公民走到哪里,领事保护和服务就跟随到哪里”,这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庄重承诺,是领事工作的光荣使命和艰巨任务,是中国领事人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我们要深入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外交工作的新观点、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维护党中央权威为统领加强党对外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使命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坚持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宗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希望老师们深刻把握领事工作的人民属性、外交属性和时代属性,紧跟领事工作政治化、制度化、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开展有关理论和实践研究,希望同学们持续关注我国涉外实践,自觉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心怀“国之大者”,担当青年使命。